各基层工会:
为扎实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基层工会思想政治引领力、组织凝聚力与服务精准度,充分发挥模范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广大工会会员在学校发展中建功立业、创新创造,持续提升工会工作质量效能,助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经校工会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先进基层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工会
先进基层工会评选采用自愿申报形式,各基层工会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与创建成效自主决定是否申报:
1.职工思想引领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会工作充满活力。
2.服务大局业绩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组织职工开展创新创造、劳动技能竞赛等活动,团结带领职工建功立业成效突出。
3.职工小家建设好。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齐全,常态化开展帮扶慰问、身心健康等服务活动,“职工小家”“职工小小家”有亮点,近三年工会会员对工会工作满意率均在90%以上。
4.年度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不得评为先进。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
优秀工会工作者从工会专兼职人员中评选产生,要求从事工会工作一年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觉悟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善于做群众工作;模范执行工会各项制度,完成工会各项任务;积极带领教职工参加工会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3.群众基础好。热爱工会工作,作风民主,工作踏实,团结协作,秉公办事,受到教职工的信赖和好评。
(三)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从基层工会热心工会工作的会员中产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对党忠诚,立场坚定。
2.热爱工会工作。乐于为教职工服务,积极协助基层工会负责人做好工会工作,在学校及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动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赢得职工的一致好评。
二、评选名额
每个基层工会评选推荐“优秀工会工作者”1名,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按会员人数的2%计算推荐名额(四舍五入),不足0.5 的按 1 人计算(每两年报评1人),具体名额见附件 1。
三、工作要求
1.各基层工会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工会。
2.2025年在岗工作不足一年的辞(离)职人员和入会不足一年的会员不参加本次评选;年度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受到各级组织处理的人员,不得评为先进。
3.各基层工会按照要求积极组织推荐,并于12月31日前将《先进基层工会申报表》《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报校工会组织宣传部(王城校区办公楼230#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工会邮箱gh@lit.edu.cn。联系人:赵红,电话:65929057。
四、奖励办法
校工会对评选出的2025年度“先进基层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品。
附件:
1.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名额分配表
2.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
3.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
4.先进基层工会申报表
BETVLCTOR登录入口工会委员会
2025年12月15日